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黑工商学发〔2023〕23号)要求,经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学院(部门)联评、校评审办公室审核、学校联评等评选程序,共评选出“学风优良班集体”48个、“三好学生”247人、“学习标兵”88人、“优秀学生干部”338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196人,拟报学校审批表彰。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现对拟表彰的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来访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学生处反映;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子邮件,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8日;
联系邮箱:xsjyk@hibu.edu.cn;
受理部门:学生处(松北校区第一教学楼110室;哈南校区第四教学楼108室)。
学生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