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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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十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按照《第二十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按照《第二十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成果受理单位联系表》公布的信息,各市(地)申报者向所在市(地)社科联或所在高校社科联申报。

二、申报时间:材料收取时间截止10月14日。

三、申报材料:申报者按照评奖细则和方案中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注册登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录入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连同各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1-609)。

1. 纸质材料

(1)《申报表》(实名)1 份。《申报表》由申报评审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导出《申报表》文档并打印(未申报前,申报表导出后如存在格式问题可另外修改保存),由申报者科研处。

(2)实名件 1 份,档案袋粘贴申报表封面页(实名)。装订顺序:申报表(实名)、承诺书、成果原件(实名)、佐证材料复印件(实名)。

(3)复印件 1 份,档案袋粘贴申报表封面页(匿名)。装订顺序:申报表封面页(匿名)、成果介绍页(匿名)、成果复印件(匿名)(著作可用匿名原件)、佐证材料复印件(匿名),如有多个档案袋,需标注(一)、(二)、(三)等序号。

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以便认定。合作成果的佐证材料限合作者前5 名,第 5位次作者以后的合作者材料不需提供。申报成果时须持佐证材料原件,经受理单位验证后取回。

(4)境内出版的外文成果须提供中文译文全文。

(5)如申报青年作者(成果出版或结项时所有作者年龄均未满 40 周岁),应提交本人及合作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放入实名档案袋中。

(6)受理成果验收人要在《申报表》中“验收人”栏签字,未经验收人签字的申报成果不能参评。

2. 电子材料(实名)

(1)《申报表》(实名)1 份(格式为 word,标题为申报人姓

名+申报表);

(2)成果主件(实名)1 份(格式为 WORD/PDF)、佐证材料(实名)1 份(格式为 Rar/zip),上述材料总计不超过 20M ,标题为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

联系人:袁梦

联系电话:18346155645

申报系统: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http://210.46.97.202/xtgl/UserCtrl.do?login

科研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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