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8-23 15:2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树立课程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遴选认定工作,认真细致研读有关文件,规范评价、遴选推荐工作程序,坚持标准、把关严格、结果公正、宁缺毋滥,确保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各教学单位须对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内容真实可靠。申报课程负责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及学校的各类项目。

(四)加强认定后管理。被认定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学校将对一流本科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定期检查,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

二、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3)、《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附件5)、《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6),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将参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附件7)进行严格遴选并公示,公示后按照推荐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候选课程。组织课程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系统填报和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对填报内容不真实,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材料内容及提交要求

1.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3 需含佐证)。

2.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附件5)。

3.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表(附件2)。

4.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6)。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签字盖章PDF版,6月26日16:00前发送至jwc@hibu.edu.cn邮箱,文件以“姓名+申报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材料”命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佳鑫 联系电话:15663668222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表

3.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5.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

6.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7.五类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

(附件单独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