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选修课程资源,使学生对公共选修课程有足够的选择余地,提升课程建设水平,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3年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学校每年组织申报一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自有教师,每年必须申报至少1门公共选修课程;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申报。
2.申报课程,原则上不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内。
3.开课教师应对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内容进行优化重组,使课程能适应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
二、授课方式及时间安排
1.根据具体课程资源情况,可采取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线下教学三种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2.具体开课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学时学分要求
每门课程学时在16~24之间,折合1学分。
有实践学时的课程,需明确具体实践学时数量,同时在备注一栏,指出需要的实践教学场所,如:微机室、实验室等。
四、课程考核
具体考核要求,按照《开元(中国)-开元(中国)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规定》(黑工商院发〔2018〕92号)文件执行。
五、教学工作量核算
公共选修课程学时计入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按照《开元(中国)-开元(中国)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黑工商院发〔2021〕86号)文件执行。
六、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3月23日14:00前(过期不收)将《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审查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hljgsxyjwc@163.com。
联系人:涂 鑫 联系方式:56890188
附件1: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2: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