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开元(中国)-开元(中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7-2018学年开元(中国)-开元(中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的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举措、主要经验、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各类统计数据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开元(中国)-开元(中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积极推进。学院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窗口设有专人进行更新维护,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一)深度检查公开事项。优化升级信息公开网络载体建设。学院依托宣传部门,逐步完善“开元(中国)-开元(中国)信息公开专栏”各项内容,按照《清单》要求对学校《信息公开目录》逐一进行了调整和丰富。目前信息公开网站分为“基本情况”、“法规制度”、“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年度报告”、“公开事项”等六个板块,覆盖了《清单》要求公开的所有信息,全面地展示了学院改革发展情况。
(二)互联网公开渠道占主导。2017-2018学年学院继续依托校园网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同时,学院还利用各类会议、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公开信息,且回应迅速,已成为社会公众获取学院信息咨询的重要渠道。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学院注重将社会及师生普遍关注的重要领域信息适时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学院公信力。在招生信息方面,设立“招生信息网”,将招生咨询、录取查询以及公示等方面信息及时发布。学院积极向黑龙江省教育厅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通过对学院信息的精心筛选,报送至上级部门,做到了信息公开。本年度共报送信息35条,其中被采纳3条,与上一年度相比有基本持平。
二、信息公开情况
(四)主动公开情况。2017-2018学年,学院主动公开信息4122条。我院高度重视校内外新闻舆论宣传工作,校园网涵盖设立了 “信息公开”、“学院概况”、“学院新闻”、“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党建工作”、“系部链接”等多个栏目进行信息公开,发挥了互联网作为信息有效载体的作用。本年度,在学院网站上共计发布各类信息476余条。其中,网站设“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学院应公开的事项。“信息公开”分为“法规制度”、“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年度报告”和“公开事项”。在“公开事项”子栏目中,又逐一设立“基本信息”、“招考信息”、“财资信息”、“人事信息”、“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等6项内容,基本涵盖了学院应公开的信息清单。
自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学院通过五届一次教代会收到的代表提案、召开民主党派人士、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等不同层面座谈会等形式,全年解决师生反映问题23件,办复率达100%。教学工作简报、学生手册等纸质资料方便师生了解各类信息462条。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以及学院官方微信等公开信息1769条。
(五)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学院以开元(中国)-开元(中国)官方网站主页为主要载体,对学院基本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并定期对各项事业发展数据进行统计并更新,确保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学院情况。《学院章程》、相关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作为常规项目,均在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网站网页进行公开,已成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学院教育质量和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其他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在全日制本科生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学院招生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公布我院的录取原则、录取进展、录取分数、招生章程以及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做到“十公开”。
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以及就业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目前,所要求需要公开的信息都已经在招生就业处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发布。其中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2018年1月份上网公布,其中包含了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毕业流向等信息,同时在每年的10月份会在用人单位资料下载栏目发布当年毕业生生源信息。国家、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就业政策常年挂在就业信息网的问题解答栏目,同时根据当年的变化随时在就业信息公开栏目增加了2017年就业政策宣传专题。学院利用就业信息网站发布的有关就业公开信息还包括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省市人才市场招聘会信息、校园专场招聘会信息、省市就业部门咨询电话等就业信息。同时,在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上面还链接了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网和乐聘网,通过链接学生可以查询到实时的省市就业信息。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年度预、决算以及教育收费等财务信息进行公开。我院财务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簿和会计科目。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文件精神,严肃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每年10月份合理编制预算,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形成文件下发各部门并严格执行预算。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积极组织财务人员认真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提供准确、翔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示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学院将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审批的收费许可证,在学院官网公示、制作成宣传板悬挂财务处办公室接受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我院严格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批复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新生入学报到时,制作宣传海报粘贴在教学楼门外公开公示,使广大师生能第一时间了解学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学院于2013年4月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进一步杜绝乱收费现象,并同时在学院官网公示。收费许可证每年定期到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办理年检手续。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人事及师资信息公开依托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网站2个信息平台,在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动公开了相关制度、工作方案、机构调整和涉及教职员工利益相关或关注的重要事项等共计17条,2017年9月以来,共公示干部信息2则,共计7人,发布招聘信息10则,公示录用人员名单10则。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编制并发布了《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向社会全方位展示了学院风貌、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理念,为社会各界了解学院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基本途径。学院招生就业处充分利用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就业工作QQ群等方式定期发布推送就业信息,制定并公开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编制并发布了《2017年开元(中国)-开元(中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5.学生管理及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41号令,完善《奖学金评选办法》、《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修订开元(中国)-开元(中国)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机构等规章制度。学院还重新修订了“开元(中国)-开元(中国)毕业论文(设计)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完善相应的体制和机制,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体制,制定规范的学术道德建设办法,对外公开学术不端检查结果,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学生奖、助学金方面,在学院校园网及教学楼显著位置公示获资助者名单,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6.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做好我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授予工作程序,明确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确保授予学位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教务处制定了《开元(中国)-开元(中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12月,此细则被编制在《文件汇编》(教学管理分册)中下发全院。
7.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学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院稳定,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经过调查了解,本学年,全院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反映良好。目前,未收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利出现的举报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院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过程中,发现个别部门存在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工作重视和熟悉程度不高等方面的问题。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
1.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尽快转变全院有关单位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人员岗位调整而导致的新换人员工作不熟悉等问题,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信息公开的理念深刻地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2.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涉及学院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公开内容并逐步形成工作规则。加快完成不同信息公开渠道的接口整合,使公开内容的获得更加快捷直接,切实提高公开的透明度。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目前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内容较少,暂未建立统一的公开及评价标准。日常工作中需加强专职人员的学习培训,以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为标杆,进行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
4.建立信息公开考评制度。为了促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尽快建立相应的考评制度,将信息公开内容落实到人,对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从发布、解读、回应等多个环节进行考评。
附:开元(中国)-开元(中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开元(中国)-开元(中国)
2018年10月29日
开元(中国)-开元(中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