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
根据黑教学函[2015]259号文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开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未就业学生的信息收集汇总
对本系各专业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多形式联系未就业学生,知晓其当前就业状况,做好情况统计,掌握未就业学生的就业需求情况。在征得毕业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时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提供给我处,我处将上报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信息系统,使就业服务能够无缝对接。(凡申请上报的学生,需要在放假前由毕业班辅导员提供前期下发的《黑龙江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名登记信息表》电子版即可。)
二、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1.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http://www.ncss.org.cn/)将推出网上“2015届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服务”专题,并组织多场网络招聘会,请及时通知未就业学生积极参加。
2.根据未就业学生的就业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通过网络、电话、微博、微信等有效方式持续向毕业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关政策。
三、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
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情况统计,进行重点帮扶工作,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和求职技巧指导。
四、推进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
1.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对下发的黑政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进行宣传,让每位未就业学生知晓政策。
2.积极动员专业教师与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结对子,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咨询。
3.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我院组织的校级比赛相关事宜大力宣传,积极推荐。
4.加大就业、创业典型毕业生的典型宣传,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跟踪帮扶,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确保2015届毕业生充分就业。
请各系将落实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word文档),于8月20日前上报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