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哦!那么,对于宪法,你有多少了解呢?不妨趁此机会,一起来学习宪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吧!
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 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
☆ 法律红线不能碰触、法律底线不能逾越。
☆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 讲规范、重规则、守诚信、遵秩序。
宪法知识小课堂关于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一分钟读懂宪法
资料解读:
“国家宪法日”让我们重温敬畏和权利
(来源: 光明网)为宪法设立一个专门的节日,其蕴涵的丰富信息呼之欲出。这显然不仅是从全国法制宣传日到国家宪法日的名称递变,蕴涵的还有着认识论的深刻转身。顾名思义,所谓全国法制宣传日,其本身承担的主要任务是普法,让那些和公民有着紧密关系的系列法规广为人知。所谓国家宪法日,它强调的更是宪法理念的传播和推进。法治的核心在宪法,于基本法规已渐不陌生之后,再来强调对于宪法的全社会把握,这既昭示着依法治国理念的前行,亦是一次对于法治出发点的回归。
我们从来不缺少种种节日与纪念的时刻。厘清了这般意义,单就“国家宪法日”的消息而言,真正需要辨析的或许并不是某种“落地”,而是我们正身处一个怎样关乎宪法的世界。
“82宪法”施行已过三秩之年,数十年里它带给社会的深层次改变,早被无数的眼睛所看见。但要让宪法成为司法者和普通公民的坚定信仰,眼下显然还有更长的路要走。一方面,在公权力和宪法并存的场景中,部分官员总能轻易地表现出对宪法的“不够尊重”;另一方面,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对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机制的不够完善,宪法基本难以被运用于审判判决书中去。既然效力不被洞见,信仰的生成当然是缓慢的。
真相如此清晰:要让宪法成为可行的众法之源,成为依宪治国的可依赖基础,前提条件仍旧在于对宪法进行解释和监督宪法的实施。两者相对而言,后者尤显迫切。虽然此次决定已经提出,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但这不免还流于粗线条。有专家建议,可以制定宪法监督法,对于相关的违宪审查程序规则予以明确限定。很难说系列举措可以一蹴而就,但技术性地来增加对违宪行为的追究可能,只会是种趋势。
“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列宁也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国家宪法日”已定,但要让宪法真正成为“人民之保证书”和“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尚需继续努力。不管怎样,“国家宪法日”都不能仅仅成为一个节日。“国家宪法日”要在改变中实至名归,在“国家宪法日”里,让我们重温敬畏和权利,守宪应该成为一种笃定的生活方式。
(宣传部 大学生通讯社 策划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