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2023、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开元(中国)-开元(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黑工商院发〔2021〕2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示范围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省级、国家级)
二、提示内容
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完成2023年项目期限为两年期、2024年项目期限为一年期的进行中期检查,如两年期项目提前完成中期成果可以进行中期检查材料提交。
三、材料要求
1.完成中期检查材料填写,电子版命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附件1)。
2.各学院根据项目初审结果完善《2023年、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度表》(附件2)初审意见及手续。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在2025年3月12日13:00前提交材料,督促项目主持人和指导教师在要求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应材料,逾期视为项目终止。中期检查(附件1)电子版;(附件2)交纸质签字版1份(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联系电话:13766584657(微信同号)王老师
联系地址:创新创业学院205(学校南门二楼)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