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黑工商教发〔2023〕06号)、《关于公布开元(中国)-开元(中国)2023 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及以上立项结果的通知》(黑工商教发〔2023〕25号)文件要求,现提交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与报送
(一)材料要求
1.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及项目负责人确认汇总表(附件1)中“学生、指导教师、项目资料”等主要内容,如有问题汇总到学院上报。
2.各学院认真检查及完善所有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意见及相关手续。
3.2023年所有立项项目的指导教师签署《开元(中国)-开元(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协议书》(附件2)。
(二)材料报送
1.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9月7日13:00前提交附件1电子版(有问题的项目)、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请各学院做好审核和监督工作,逾期将视为放弃。
2.协议书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批盖章后下发至学院,各项目指导教师按协议书预算内容申请报销。
二、总体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校级项目按2000元/项、省级3000元/项、国家级5000元/项,如获批省级、国家级项目,取最高经费报销,上升等级只补差额,不重复报销(现阶段经费报销额度详见附件1)。由指导教师申请、项目所在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共同审批,经费专款专用。
2.项目负责人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规定使用经费,经费使用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预算严格执行。如要报销专利申请费,在项目协议书必须有该项的预算才可行,反之亦然。
3.经费报销必须实报实销,支出必须有合理依据,不得以非项目研究花销的发票或购买发票来套取经费,发现违规者严肃处理。
4.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完成项目所需要的图书资料费、调研费、会议费、论文打印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开展实验所需的原材料购置费;创业活动所需的营业执照办理费、注册费、税费等。不得开支劳务费、餐饮费、油费、开支生活用品。
5.经费报销工作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单必须由指导教师签字,到项目所在单位审核、报销。(项目归属单位以学校立项当年文件为准,若后期有变更则以后期变更为准)
6.项目结题前可报销全额经费80%,结题验收合格后报销剩余20%。
7.结题时间预计为5月份左右,原则上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各院及指导教师需督促各团队以多种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相关研究。
三、开票要求
1、发票必须是正规机打发票(手写发票或收据不予报销)或电子发票,票据应当及时报销,原则上当年度原始票据当年度报销。(具体按财务制度要求实施)
2、重复打印报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766584657(微信同号)王老师
联系地址:创新创业学院205(学校南门二楼)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