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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黑教发[2017]75号)
时间: 2021-09-18 19:40      点击: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切实发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带动作用,有力推动高等教育全面改革创新,大力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着力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打造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认识高度

1.不忘教育强省初心。各高校要从服务我省经济发展全局的角度出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报告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等重要部署,充分认识到我省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不仅是推动创新驱动、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更具有提高龙江市场化程度、增强我省经济发展活力、吸引留住人才的重要作用。

2.不忘教育为本初心。各高校要进一步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顶层设计,从“大创业教育观”出发,深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而带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谋划适应学生需求的创新创业新机制,构建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多元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完善的创新创业支持体系、丰富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聚集资源、协同育人。

3.不忘育人为民初心。各高校要牢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充分认识到营造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在吸引人才、聚集人才、留住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敢于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吸引和集聚大批人才留在龙江、服务龙江、造福龙江。

二、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推进强度

4.落实主体责任。高校要进一步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学生工作、共青团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独立的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机构,为大学生提供一站式、全程化、全覆盖的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扶持等服务。

5.融合思政教育。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通过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协调推进,努力造就理想信念坚定、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鼓励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省情民情,主动接受思想洗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青春梦、创新创业梦融入中国梦,不断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增强服务国家和人民的本领。

6.宣讲创业机遇。聘请知名科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人、创业成功者和农民创业典型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和创业导师,广泛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创客沙龙、双创活动周等宣传载体走进校园,积极宣讲我省经济发展趋势、优势资源、创业环境和机遇,尤其是引导大学生关注在我国经济出现消费对经济增长大幅提升的背景下,发挥我省农业、林业、生态新优势资源,推动高品质食品、乳制品、畜牧产品、林下产品以及旅游养老健康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与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相结合带来的重要创新创业机会,启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愿。

7.创新培养模式。高校应结合区域发展、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建立多样化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的新机制,逐步形成“全覆盖、分层次、菜单式”的培养路径。针对低年级学生,开展“全覆盖”的创新创业通识教育;针对高年级学生,开展“专业+创新创业”的专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针对有意愿从事创新创业的学生,开展“创业模拟、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个性化指导服务。

8.完善课程体系。制定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标准,优化课程体系,鼓励高校完善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采取必修+选修、启蒙+专项、普适+个性的模块化方式开展双创教育,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创新创业教育引导上下功夫,推广案例式、问题式、探讨式等教学模式与方法,向学生讲清创新驱动的发展趋势,特别是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广泛应用带来的创业机会。

9.及时更新教材。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导论》示范性教材为依托,全面解读龙江创新创业政策,及时更新龙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不断丰富和拓展教育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在新形势下审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具备的优势、潜力及存在的差距、不足,把握好市场配臵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梳理市场营销规律,明晰靠价值链提升增值空间的道理,形成具有本省特色的教材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化手段,不断开发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构建立体化教材体系。编制与教材相关的教师用书,打造优秀教学团队,利用慕课、视频公开课等手段推出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教材辐射效应和影响力。

10.抓好项目培育。积极推进国家、省、校、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项目覆盖面,努力促进项目落地转化。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动课堂学习与项目学习有机结合,鼓励学生组成团队,通过明确选题、制定计划、收集信息、活动探索、制作作品、交流成果等系列活动,培养自主学习、主动思考、实践创新、团队协作等能力。

11.激发教研活力。突出创业导师的帮扶作用,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支持教师将基于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并将其指导工作认定为教学实践工作量及评优的优先条件,鼓励师生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实现创业成果产业化。支持和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

12.推动竞赛普及。鼓励并支持学生积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各级各类竞赛。鼓励学生跨校、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参赛队伍。鼓励高校整合竞赛资源组织各类大赛,建立学院、学校、校外等多维度竞赛服务体系。促进学生与校内外、企业等优秀人员交流切磋,不断完善项目和团队,催生优秀项目和成果。

13.拓展创业平台。积极整合政府、社会、高校等各方资源,盘活存量资源,采取“以奖代补”支持形式,建设一批体现基本功能、具有合理孵化期限的校内外孵化器、创业园。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对接,全力推进哈尔滨新区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两个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搭建高校双创线上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学校与社会相结合。

14.强化双创指导。创建大学生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智慧化服务模式。不断拓展和深化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服务大厅职能,依托“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各类校内外创业导师资源,为学生提供创业全流程的指导和服务。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库,向大学生集中推送专利项目,解决项目资源问题。定期举办“创业门诊”、项目路演等创业指导类沙龙活动,帮助解决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15.培育服务组织。积极推动高校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建立创业组织,配臵场所,提供经费,服务大学生创业实践。各高校团组织要创造条件成立大学生创业服务机构,高校学生会组织设立大学生创业部,社团联合会积极组建大学生创业社团,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发挥好学生骨干的带动作用,激发大学生创业的内在动力。三、增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保障力度

1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建立稳固的专职与兼职结合、专业与行业结合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等条件中将指导创新创业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利用国家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和全省就业创业导师库,促进高校共享创业导师资源。建立健全省、校两级双创师资培训体系,不断丰富培训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进而提高双创教育质量。

17.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激发大学生创业活力。继续投入资金支持高校创新创业硬件条件建设,对2017年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高校创业实践平台和孵化空间等进行检查验收。对各高校教学经费的2%作为创新创业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鼓励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协助项目成熟的创业团队疏通融资渠道,争取有关的扶持资金、专项贷款和社会投资。

18.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席会议单位要依据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新趋势、新要求,及时总结政策落实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普遍性。引导大学生开阔创业思路,倡导组合式创业,鼓励大学生积极跟已经毕业创业的学生合作,与导师和科研团队一起实现课程成果产业化,敢于去有发展潜力和新商业模式的小公司工作,敢于去能够磨练人、提高综合素质的基层就业载体工作。

19.制定双创激励制度。建立灵活学籍管理制度、发挥激励制度的引导作用,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各高校要制定相关奖励制度对参加创新创业项目、竞赛、实践等的学生必要鼓励。对于相关学生,要在评优评先和毕业升学中加以体现;对于指导学生的教师,学校要给予工作量认定,并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奖等方面加以体现。

20.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在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基础上,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以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为主体,以创新教育和创业实训为两翼,实现与学业、专业、就业相结合,编制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方法、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平台条件、质量保障体系七个方面进行标准的合理设定,有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

21.建立督办考评机制。依托“黑龙江省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常态监测平台,实施创新创业数据采集和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工作中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思路,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和排序。建立奖惩机制,将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学校评价、干部使用、经费拨款、项目评审、资金分配相联系,推进缓慢的限期整改,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

22.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宣讲、培训、活动和展览展会多渠道宣传国家和我省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及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各高校的经验做法,评选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创业示范基地,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并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让大学生成为黑龙江省创新创业的生力军、突击队。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1日